1949年10月6日,中央軍委批準,成立6所航空學校。在哈爾濱、長春各組建1所轟炸機學校,在錦州、沈陽、濟南、北京南苑各組建1所驅逐機學校。11月18日,中央軍委批準,在牡丹江組建1所運輸機學校。12月20日,上述學校依次命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至第7航空學校。校長依次為:劉善本、劉風、陳熙、呂黎平、方子翼、安志敏、魏堅。政治委員依次為:姚克、李世安、王學武、李發(fā)應、王紹淵、張百春、羅野崗。航空學校機關設參謀處、政治部、訓練處、機務處、供應處、衛(wèi)生處,轄學生營、飛行大隊、警衛(wèi)營,執(zhí)行師級權限,歸空軍司令部建制。
航空學校學員從陸軍作戰(zhàn)部隊和軍政大學中選調,第一批共選調飛行學員930名,地勤學員1980名。選調飛行學員的條件是:政治可靠,參加過戰(zhàn)斗的連排干部,身體健康,高小以上文化程度,年齡為18至24歲。第1至第6航空學校1949年12月1日開學,第7航空學校1950年1月5日開學。